lu's profilelu的共享空间PhotosBlogListsMore ![]() | Help |
|
April 22 相互尊重和欣赏 认识我的一些人,总是喜欢称呼我陈律师之类的,我想学习法律的同学们也有此类的经验吧.我总是赶忙纠正,我不是陈律师.原因之一是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做律师这个职业;原因之二,一直觉得我就是个混学历的同志,这么称呼我愧对律师这个专业性的职业啊.但是心里还是高兴的,毕竟是法律人啊,有事没事还能给人提供点意见和建议.
还会碰到一些学识渊博的其他专业的同学,总是会跟我讨论一些对法律的看法和判断.常常碰撞出争论的火花.从法律分析的角度看,有些观点是没有法律逻辑的层次感的.每次我都想从体系的角度来分析一下,但是相互都太顽固.呵呵
无论观点的对错,由此我就想到:当一个法律涉及到需要多方面的专家时,大家一定是吵得不可开交.因为专家都有自己专业的一套知识体系,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;因为专家都是权威,或自认为是权威,不太容易接受别人的异议了.由此我又想到:当朋友相处的时候,相互尊重和欣赏,大家的关系一定更融洽. |
|
|